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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此服务条款之目的乃是具体规定在使用Neowiz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所提供的手机游戏服务及其他各项服务(以下称「游戏服务」)时,其用户与本公司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等其他必要之事项。

第二条、用语之定义
1. 本条款中所使用的用语定义如下。
1) 本公司:系指提供游戏服务的企业。
2) 用户:系指同意本条款,被赋予使用游戏服务资格的用户。其中,并不强制用户成为会员。
3) 游戏服务:系指本公司透过智慧型手机、TV、平板、PC等各种有线无线装置提供给用户的游戏及其他服务。
4) 游戏网站:系指由本公司为提供本游戏服务所建置之网站。
5) 游戏规则:系指由乙方订立,供为规范游戏进行方式之规则且不影响双方契约上之权利义务者。
6) 游戏历程:系指自甲方登入本游戏起至登出本游戏时止,电脑系统对甲方游戏进行过程所为之纪录。
7) 储值:系指用户预付本公司之金额或其余额。
2. 本条款使用的用语定义除了本条所定义之内容外,其他则依据相关法令定义之。相关法令中未定义之用语,则依习惯定义之。

第三条、使用方法
1. 用户下载本公司提供之应用程式安装后并同意本条款的内容,即视为申请本公司的游戏服务,并同意记载所需资讯及绑定。
2. 游戏服务内,用户所购买的付费内容仅限下载或安装该游戏应用程式的有线无线装置提上使用。
3. 欲使用游戏服务的用户必须确认本人的年龄再进行游戏,如未成年者未经由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游戏产生法律问题,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个人隐私保护政策
本公司依据当地之相关法规尽力保护包含加入会员资讯等用户之个人资讯。针对用户之个人资讯保护,请参阅本公司另行公告之隐私权政策。

第五条、本公司的义务
1. 本公司提供服务时谨遵各国之相关法令,并依据信赖原则行使本条款所规范之权利与义务。
2. 本公司将竭尽所能提供用户安全的服务,建构保护用户个人资讯的安全系统,并且公告与遵守与此相关之隐私权政策。除了本条款及隐私权政策规范之情况外绝不会公开或提供用户的个人资讯给第三方。
3. 本公司应尽最大的努力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发生设备障碍或资料遗失等情况,除天灾、紧急状况,以现行技术无法解决的缺失与障碍等不得已的理由之外,应尽速修正并复原。
4. 本公司将于游戏网站及游戏套件包装上载明以下事项:
1) 依电脑软体分级办法规定标示游戏分级级别及禁止或适合使用之年龄层。
2) 进行本游戏之最低软硬体需求。
3) 有提供安全装置者,其免费或付费资讯。
5. 本公司于用户完成注册程序后,应核发一组帐号及密码;该组帐号一经设定即不得变更,且仅供用户使用。
6. 前项之密码得依本公司提供之修改机制进行变更。本公司人员(含客服人员、游戏管理员)不得主动询问用户之密码。本公司应于合约终止后三十日内,保留甲方之用户与电磁纪录。

第六条、用户的义务
1. 用户不应有如下各项之行为,并有义务随时确认并遵守本条款的规定、使用介绍及游戏服务公告之相关注意事项以及本公司所通知的事项等。
1) 申请及变更时记载虚假事实。
2) 盗用他人的资讯。
3) 假扮本公司的职员、营运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士之行为。
4) 修改本公司所公告之资讯。
5) 制造、散布、使用、广告非本公司提供或应允之电脑程式、机器或装置之行为。
6) 侵害本公司与其他第三者的著作权等智慧财产权等相关权利。
7) 毁损本公司与第三者的名誉或妨碍业务之行为。
8) 公开或是刊载粗俗或暴力的用语、文章、图像、声音或其他违反公共秩序的资讯之行为。
9) 以有偿方式(转让、买卖等)处理游戏资料(帐号、角色、游戏道具等)或权利客体(提供担保、借贷等)之行为。
10) 未经本公司同意,以营利、营业、广告、政治活动、非法选举运动为目的使用服务之行为。
11) 违反服务地区之相关法令规范及善良风俗之其他一般常识上不允许之行为。
2. 用户若有第一项所列之行为,本公司得限制用户使用游戏服务。

第七条、服务的内容及变更
1. 用户依本条款及本公司所订定之游戏规则使用游戏服务。
2. 本公司透过游戏服务提供的游戏世界为原创之虚拟世界,本公司拥有游戏内容的制作、变更、保留、维护之权限。
3. 本公司在现实世界中为了保护并维持游戏世界的秩序以及游戏性时会采取必要之处置。
4. 本公司在具有充分之理由时,得针对游戏服务营运以及技术上的需求进行更新(patch),并透过游戏服务等管道进行公告。
5. 任一方发现第三人非法使用用户之帐号,或有使用安全遭异常破坏之情形时,应立即通知对方。本公司接获用户通知,或本公司通知用户后,经用户确认有前述情事,本公司得暂停该组帐号或密码之使用权限,并更换新帐号或密码予用户。
6. 用户如发现帐号、密码被非法使用,且游戏电磁纪录遭不当移转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查证,经本公司以检视IP位址是否为用户未曾使用过之位址方式查证确认后,本公司得暂时限制相关线上游戏使用人就本服务之使用权利。
7. 用户如有申告不实之情形致生本公司或其他线上游戏使用人权利受损时,应负一切法律责任。
8. 本游戏之所有电磁纪录均属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并应维持用户相关电磁纪录之完整。
9. 用户对于前项电磁纪录有支配之权利。
10. 游戏规则之变更依第三条第二、三项之程序为之。
11. 游戏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1) 牴触本条款之规定。
2) 剥夺或限制用户之契约上权利。但本公司依第十五条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服务的提供及中断等
1. 本公司在没有遇到业务上或技术上的特别阻碍,则原则上为用户提供全年无休、1日24小时的服务。
2. 如有下列各项之情形,本公司可暂时不提供游戏服务,该期间无提供游戏服务之义务。
1) 电脑等通信设备之维护保修、更换、定期维护以及需要修正游戏内容与游戏服务之情形。
2) 遭骇等资安事件、断讯、用户使用不正常的方式进行游戏等意外造成游戏服务不稳定之情形。
3) 因相关法令、政府政策、公司团体规约等禁止或限制特定时间或方式提供游戏服务之情形。
4) 发生天灾、紧急状况、战争、设备障碍或服务使用量暴增等无法正常提供游戏服务之情形。
5) 公司经营上必须进行公司分割、合并、营业让与、营业终止以及当年游戏服务收益减退等情形。
3. 除非为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外,提供之免费服务若造成用户任何损害,本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资讯收集与通知等
1. 本公司可储存用户使用游戏服务的所有相关内容,此资讯仅限于本公司保存,惟判断需用于用户争议调解、处理客诉以及维持游戏秩序时进行调阅,若无相关法令予以权限本公司绝不可让第三方阅览。若因盗用帐号、现金交易、语言暴力、游戏内诈欺等欺骗行为、滥用程序错误(Bug)、其他违反各国现行法令规范之行为,以及本条款所述重大违反条款之行为而需进行调查、处理、确认之情形,本公司得以调阅用户的聊天资讯,并于事后告知调阅理由与所阅览资讯。
2. 为了游戏服务营运与程式稳定等改善游戏服务品质,本公司会收集用户的手机与装置(Table PC等)之机型、OS版本、Root资讯、电话号码等设定,以及规格资讯。
3. 本公司若需通知不特定多数用户时,可透过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游戏内讯息、简讯(LMS/SMS)等方式。

第十条、商品使用
1. 本公司提供不须额外付费即可使用之免费服务,以及事先支付费用之付费服务,用户可自行选择所需游戏服务使用。
2. 使用游戏服务之付费方式可透过本公司事先订定之方法进行。
3. 用户可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方式缴纳付费服务之费用。
4. 用户可依据本公司或应用程式平台政策购买付费服务,不同通路可能因政策的差别产生交易金额等的使用条件上的差异。关于付费服务之购买费用,将依据本公司、各国的电信公司以及应用平台所订定之购买方式与交易政策收取,缴纳方式亦随各公司之政策。

第十一条、著作权等归属
1. 游戏服务内由本公司提供内容之著作权及其他智慧财产权均由本公司拥有。
2. 用户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游戏服务时获取的资讯,若无本公司同意禁止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复制、传送、出版、发布、播放等用途,亦不可提供第三方使用。
3. 若本公司判断用户发布于游戏内之文章与内容违反本条款第七条规范之禁止行为,可径行删除或移除,亦可拒绝刊载,无需另行通知用户。
4. 用户使用游戏服务所创或取得之角色、道具、游戏币等由本公司提供之著作物的整体权利均由本公司拥有。
5. 本公司拥有角色、道具以及游戏币等所有权,但游戏内的使用权则属于付费购买内容的用户。
6. 使用本公司的服务创立或取得之角色、道具、游戏币等属于为了服务所提供之无形的道具,非货币亦不具有现金价值。用户仅拥有本公司的服务之使用权限,不能让与或贩售于他人。
7. 如有营运上的需求,本公司得以调整部分或全体免费提供之角色、道具、游戏币等。

第十二条、广告刊登与广告主之间的合作
1. 本公司可以弹跳视窗、提供应用程式下载、网页游戏公告、推播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用户告知包含享受游戏服务时所需之稳定的游戏资讯等各式各样的资讯。
2. 本公司的服务内亦包含各式各样的横幅式广告与连结,连结可能连到本公司或其他网页。
3. 若用户点击服务内的连结而前往其他网站时,该网站与本公司的服务并无相关。请详阅该网站的政策,若使用其他网站时造成用户的损害,本公司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误购退款
1. 如误购发生之原因归咎于本公司,将全数退款。如误购发生之原因归咎于用户,则本公司退款时产生之费用在合理范围内由用户自行负担。
2. 误购的退款程序依据各国的相关法令规范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服务条款终止
1. 用户若希望终止使用条款,可利用游戏服务内的退出会员功能,或是填写服务终止申请书提交给本公司。
2. 如用户有下列之情形导致本公司提出终止合约,必须在解约前30日通知用户并给予用户陈述自身意见的机会。
1) 用户违反本条款之规范,或限制使用期间内未消除受限制之原因。
2) 用户陈述意见时未答覆正当的理由。
3) 以他人名义申请、申请书内容虚假记载或附加虚假文件缔结之情形。
3. 根据第一项规定,终止服务的用户在一定时间内服务使用申请会受到限制。

第十五条、使用限制
1. 如用户有下列之情形, 本公司将于游戏网站或游戏进行中公告,并以线上即时通讯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用户,经本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本公司有权限制用户使用服务,以及采取必要之处置,并于所订时间终止合约。此外,部分行为的处置将会扩及本公司全体服务。
1) 违反第六条所规范之禁止行为。
2) 滥用程式的程序错误(bug)或以不正常的方式取得虚拟货币、游戏道具、游戏币等行为。
3) 欺骗或威胁其他用户,或持续伤害或欺负特定用户之行为。
4) 客观上判断是违法之行为
2. 如前项记载之行为归咎于用户,则用户有责任赔偿本公司或其他用户之损失。
3. 本公司依第一项之规定限制用户使用服务,每次不得超过七日。
4. 除构成合约终止事由外,乙方依第一项之规定对用户所为之处置,不得影响用户依本条款应享之权利。

第十六条、损害赔偿
1. 因本公司服务上重大的缺失导致游戏内容损坏、毁损、删除而无法使用服务遭受损失,应当恢复原状或以虚拟货币补偿。但若非本公司故意或有过失之情形,对于用户所发生的整体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2. 因本公司服务瑕疵等产生的用户补偿之基准范围、方法、程序依据各国的法令规范处理。
3. 若用户因本条款第十七条的处置导致使用受限或终止使用之情形,用户将丧失拥有的所有付费服务使用权,本公司无责任返还付费服务之购买费用。

第十七条、免责
1. 如本公司由于战争、事变、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难以解决的技术上缺陷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而无法提供服务时,则免于任何责任。
2. 对于因用户的归咎事由造成服务中止、使用障碍以及终止合约,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非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关于用户所揭示或传达之资讯、文件、事实信赖、正确性等服务相关内容免责。

附则
第一条 实行日
本条款自2022年08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