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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莎的炼金工房3 ~终结之炼金术士与秘密钥匙~』使用许可证契约
1.软件使用授权
(1)本软件程序、本软件程序之更新程式以及使用更新程式更新后之本软件程序(以下并称「本产品」)之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属株式会社光荣特库摩游戏(以下称「本公司」)或授权本公司之人(licensor)。
(2)本产品系由本公司授权使用者使用(licensee)而非授权使用者销售。非属本契约授予使用者之权利,均保留予本公司或授权本公司之人(licensor)。
(3)本公司依本契约授权使用者使用之条件,系使用者只能将本产品安装(复制)到1台电脑,限用于个人用途,此授权非专属授权,使用者不得转让亦不得转授权。
(4)根据前述(3)之规定,使用者得将已安装于电脑之本产品安装至其持有之其他电脑。
但使用者于此时应将本产品从原先所安装之电脑中完全删除。
(5)使用者除依前述(3)及(4)规定安装外,不得复制本产品。
2.禁止事项
使用者使用本产品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非依本契约明文规定而复制、修改并更动、转让本产品。
・将本产品与其他软件组合。
・出租本产品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未经本公司明文许可而经由网络或其他途径传输本产品及(或)本产品之一部,或置于可传输之状态。
・利用反向工程等手法解析本产品。
・违反本契约之规定。
・使用本产品或利用第4项规定之支持服务时,有妨碍本公司业务顺利推动之行为。
・引发本产品之其他购买者或第三人之厌恶感,或不利本产品之其他购买者或第三人之行为。
・违反公序良俗之行为
・犯罪行为、不法行为及其他违反法令之行为
・损及本公司信用或其他损害本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利益之行为。
・反复向本产品之客服窗口提出相同或类似问题及其他内容之行为
・除前述各款之外,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当之行为
・助长前述各款行为之行为
・经本公司合理判断符合前述各款情形之行为,或有符合前述各款情形疑虑之行为
3.保证及责任范围
(1)本产品如有下列情形,其中销往日本之本产品限于使用者完成购买程序之日起60天内,而销往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之本产品则限于使用者完成购买程序之日起90天内,经本公司判断情况后,始由本公司采取重新下载、修复(含提供更新程式)或退款等任一方式处理:
・可归责本公司之事由致本产品无法正常运作,发生实际影响本产品使用之障碍。
(2)须经本公司确认使用者购买本产品之凭证后,始提供(1)之处理。此外,使用者应于本公司退款后,将本产品完全删除。
(3)前述(1)之处理机制不适用于下列事由引发之故障:
・未依本契约规定使用本产品。
・使用者修改本产品或将本产品与其他产品组合所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
・因使用者故意或过失而误用,或在其他异常条件下使用本产品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
・安装本产品之个人电脑或连接个人电脑之其他硬件故障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或运作环境、通信环境不符合本产品之要求。
(4)本公司对以下事项不提供任何契约或法律之完整、正确、可用及合目的性保证:
・本产品内容符合使用者之特定目的与期望。
・本产品内容毫无错误、缺陷或其他故障。
(5)本公司可能未事前通知使用者而变更本产品之部分内容(含提供更新程式)。本公司对于使用者因本产品内容变更而蒙受之不利益与损害,概不负责。
(6)除本契约有明文规定外,本公司对于使用者使用(或无法使用)本产品附带或相关衍生之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概不负责。本公司已被告知损害之可能性时,亦同。不问请求之原因为何,除本公司有故意或过失之情形外,本公司对于使用者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衍生之损害,所应负担之责任系以使用者购买本产品时支付之金额为限。若相关法律规定否定前述责任限制时,本公司之责任则以相关法律认定之最低限度为限。
4.使用者支持
在此说明,本公司为本产品提供之支持如下:
・本产品之支持期间为三年,自本产品上市之日起算。
・受理方式为电话或指定在线咨询窗口。
・客服窗口如本产品之说明手册所载。
・是否答复咨询事项、答复内容及答复时间点悉依本公司判断为之。
・不排除依咨询内容而判定不予答复。
・本公司对于咨询内容之答复,概不保证其正确性、合目的性与可用性。
5.使用本产品之注册义务
(1)使用本产品需注册Steam帐号并安装Steam之客户端软件。
(2)无Steam客户端软件之使用者需下载Steam之客户端软件。
(3)无Steam帐号之使用者,需在同意Steam之使用条款后注册Steam帐号。
6.为使用本产品而连接网络
(1)注册第5项帐号与执行安装所需之设备、服务,概由使用者准备,所需上网费及通信费均由使用者负担。
(2)使用者须同意通过第5项之注册及安装行为发送特定电脑数据,并同意本公司收集与使用上述数据。
7.契约终止
使用者违反本契约条款时,本公司得立即终止本契约之使用授权。此时,使用者应依本公司之指示销毁或从储存媒体中删除本产品之所有内容及其复制品。
8.出口管理
使用者未经日本政府许可或相关国家之政府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本产品之全部或一部出口至其他国家。
9.一般条款
(1)本契约之部分条款纵因任何理由而无效,其余条款在不违背上述范围内仍继续有效。
(2)本契约之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悉受日本法律制约。
(3)本契约之英文版效力优于其他语言版本。
(4)使用者与本公司之间涉及本契约之争议,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以下空白
1.软件使用授权
(1)本软件程序、本软件程序之更新程式以及使用更新程式更新后之本软件程序(以下并称「本产品」)之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属株式会社光荣特库摩游戏(以下称「本公司」)或授权本公司之人(licensor)。
(2)本产品系由本公司授权使用者使用(licensee)而非授权使用者销售。非属本契约授予使用者之权利,均保留予本公司或授权本公司之人(licensor)。
(3)本公司依本契约授权使用者使用之条件,系使用者只能将本产品安装(复制)到1台电脑,限用于个人用途,此授权非专属授权,使用者不得转让亦不得转授权。
(4)根据前述(3)之规定,使用者得将已安装于电脑之本产品安装至其持有之其他电脑。
但使用者于此时应将本产品从原先所安装之电脑中完全删除。
(5)使用者除依前述(3)及(4)规定安装外,不得复制本产品。
2.禁止事项
使用者使用本产品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非依本契约明文规定而复制、修改并更动、转让本产品。
・将本产品与其他软件组合。
・出租本产品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未经本公司明文许可而经由网络或其他途径传输本产品及(或)本产品之一部,或置于可传输之状态。
・利用反向工程等手法解析本产品。
・违反本契约之规定。
・使用本产品或利用第4项规定之支持服务时,有妨碍本公司业务顺利推动之行为。
・引发本产品之其他购买者或第三人之厌恶感,或不利本产品之其他购买者或第三人之行为。
・违反公序良俗之行为
・犯罪行为、不法行为及其他违反法令之行为
・损及本公司信用或其他损害本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利益之行为。
・反复向本产品之客服窗口提出相同或类似问题及其他内容之行为
・除前述各款之外,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当之行为
・助长前述各款行为之行为
・经本公司合理判断符合前述各款情形之行为,或有符合前述各款情形疑虑之行为
3.保证及责任范围
(1)本产品如有下列情形,其中销往日本之本产品限于使用者完成购买程序之日起60天内,而销往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地区之本产品则限于使用者完成购买程序之日起90天内,经本公司判断情况后,始由本公司采取重新下载、修复(含提供更新程式)或退款等任一方式处理:
・可归责本公司之事由致本产品无法正常运作,发生实际影响本产品使用之障碍。
(2)须经本公司确认使用者购买本产品之凭证后,始提供(1)之处理。此外,使用者应于本公司退款后,将本产品完全删除。
(3)前述(1)之处理机制不适用于下列事由引发之故障:
・未依本契约规定使用本产品。
・使用者修改本产品或将本产品与其他产品组合所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
・因使用者故意或过失而误用,或在其他异常条件下使用本产品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
・安装本产品之个人电脑或连接个人电脑之其他硬件故障引发之物理瑕疵或功能失效,或运作环境、通信环境不符合本产品之要求。
(4)本公司对以下事项不提供任何契约或法律之完整、正确、可用及合目的性保证:
・本产品内容符合使用者之特定目的与期望。
・本产品内容毫无错误、缺陷或其他故障。
(5)本公司可能未事前通知使用者而变更本产品之部分内容(含提供更新程式)。本公司对于使用者因本产品内容变更而蒙受之不利益与损害,概不负责。
(6)除本契约有明文规定外,本公司对于使用者使用(或无法使用)本产品附带或相关衍生之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概不负责。本公司已被告知损害之可能性时,亦同。不问请求之原因为何,除本公司有故意或过失之情形外,本公司对于使用者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衍生之损害,所应负担之责任系以使用者购买本产品时支付之金额为限。若相关法律规定否定前述责任限制时,本公司之责任则以相关法律认定之最低限度为限。
4.使用者支持
在此说明,本公司为本产品提供之支持如下:
・本产品之支持期间为三年,自本产品上市之日起算。
・受理方式为电话或指定在线咨询窗口。
・客服窗口如本产品之说明手册所载。
・是否答复咨询事项、答复内容及答复时间点悉依本公司判断为之。
・不排除依咨询内容而判定不予答复。
・本公司对于咨询内容之答复,概不保证其正确性、合目的性与可用性。
5.使用本产品之注册义务
(1)使用本产品需注册Steam帐号并安装Steam之客户端软件。
(2)无Steam客户端软件之使用者需下载Steam之客户端软件。
(3)无Steam帐号之使用者,需在同意Steam之使用条款后注册Steam帐号。
6.为使用本产品而连接网络
(1)注册第5项帐号与执行安装所需之设备、服务,概由使用者准备,所需上网费及通信费均由使用者负担。
(2)使用者须同意通过第5项之注册及安装行为发送特定电脑数据,并同意本公司收集与使用上述数据。
7.契约终止
使用者违反本契约条款时,本公司得立即终止本契约之使用授权。此时,使用者应依本公司之指示销毁或从储存媒体中删除本产品之所有内容及其复制品。
8.出口管理
使用者未经日本政府许可或相关国家之政府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本产品之全部或一部出口至其他国家。
9.一般条款
(1)本契约之部分条款纵因任何理由而无效,其余条款在不违背上述范围内仍继续有效。
(2)本契约之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悉受日本法律制约。
(3)本契约之英文版效力优于其他语言版本。
(4)使用者与本公司之间涉及本契约之争议,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以下空白